• 执法支队成功协调使用饲料纠纷
  • 发布时间:2008-05-29 09:24:23  点击数:    
  • 执法支队成功协调使用饲料纠纷

     

       

    2008年2月29日,市农林执法举报投诉中心接到建邺区洪强奶牛养殖厂负责人洪强投诉,反映其购买的由南京金象集团饲料厂生产的奶牛精料补充料给奶牛饲喂后,奶牛产奶量明显下降。该批饲料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检测结果与标签标示不符。接报后,执法支队高度重视,立即通知南京金象集团饲料厂停止销售该批产品,同时,告知洪强奶牛养殖厂更换饲料,减少损害。

    3月7日,执法支队召开了由饲料厂厂长、养殖厂负责人和经销商参加的协调会,执法人员从法律和技术的角度,客观分析了这起农业生产事故的原因,指出厂家应承担的责任,促使厂家和经销商对整个事情有一个正确认识,答应给予养殖厂一定的补偿。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执法支队的监证下,双方签定了补偿协议,由饲料厂一次性补偿养殖厂0.26万元,最终促成了这起事故的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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