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粮食直补工作全面展开
  • 发布时间:2008-04-28 15:58:26  点击数:    
  •  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省税改办、省财政厅、省农林厅《关于做好2008年粮食直补工作的通知》(苏农改[2008]8号)文件精神, 2008年我市继续执行粮食直补政策。本着突出重点、综合实施、一次发放、直补粮农,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谁种植,补贴给谁的政策。补贴标准为水稻直接补贴每亩20元,农资综合补贴直补标准由去年的每亩30元提高至62元。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实施,2008418日上午,市农林局召开各县(区)农业分管局长会议,就今年我市对农民种植水稻进行直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并结合我市直补工作实际情况,和我市粮食直补的原则、范围、标准和方案的制定,向各区县农林部门提出了“坚持原则、把握大局、精心运作、确保成功”的指导思想,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直补工作。要切实履行好农林主管部门的职责,把直补工作做好,把农民的利益维护好;二是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从下到上落实好直补面积,把工作做细、做实;三是在坚持原则和政策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四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根据各区县的产业特色、区域特色搞好产业布局规划,稳定粮食面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并要求各区县要建立部门责任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做好水稻种植面积的核查工作,确保2008531日前把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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