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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专题调研引发的思考
  • 发布时间:2009-11-11 15:32:20  点击数:    
  •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在农业生产经营的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实行资金、技术、信息、生产、供销等互助合作与服务的经济组织。它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纽带,以销售、加工环节为合作重点,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要目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进行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从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的成功实践分析入手,总结经验,并结合江宁实际,对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一些深入思考。
      一、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的成功实践
      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0年10月,当时由南京绿桥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牵头,原横溪镇、丹阳镇、陶吴镇、禄口镇的70多个瓜果菜生产大户参加组成。合作社成立宗旨是引进国内外优质瓜果蔬菜新品种进行试种,把经筛选后优质果蔬产品推向市场。经过近6年的发展,合作社已吸纳入社农户1300多户,开发出100多个瓜果菜系列产品,带动横溪镇西瓜复种面积达3万亩、蔬菜复种面积达4万亩。合作社先后被评为江苏省示范单位、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先进单位、江苏省四有合作社和江苏省供销社系统先进单位。至此,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基本成为自愿组织化、农业产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网络化、利润共享化且在当地及周边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实行“五个统一”,打造市场竞争力。一是统一供应种苗。合作社统一引进一批适合本地栽培、市场前景好的瓜果菜新品种,通过试种筛选,确定了小兰、黑美人、小番茄、日本甘篮等一批优质西瓜、蔬菜品种。采用免费提供种苗给社员种植,仅此一项每年合作社就需补贴给社员、农户5万元。通过统一供苗、统一种植,使瓜果菜产品质量、产量大幅提高,经济效益倍增。二是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设有技术部,具体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推广等工作。合作社每年都要举办培训班15期,培训人数2000多人次,免费发放技术资料上万份,切切实实帮助社员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同时依托省农科院、南农大、市蔬菜研究所等科研单位技术优势,制定统一的瓜果菜生产技术标准,从而确保瓜果菜农产品质量。三是统一价格收购。瓜果菜成熟期,合作社按“就高不就低”的收购价原则统一收购农户的瓜果菜,当瓜果菜市场价高于协议价时,以市场价收购;当市场价低于协议价格时,以协议价收购,给农户吃了一颗“定心丸”,撑起了农民利益的“保护伞”。四是统一产品品牌。合作社将收购社员的产品,经分级包装,统一品牌,推向市场。注册“绿王大自然” 牌产品商标,并获得农业部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赢得了市场信誉和竞争力。五是统一生产销售。合作社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指导社员实行标准化种植,设施化、反季节生产,实现了四季生产、常年供应。目前,仅横溪镇瓜果菜大棚设施栽培就达6000多亩,每亩产量5000斤左右。除指导社员种,还帮助社员销。合作社成立50人的农民经纪人队伍,在周边十几个大中城市建立了多形式、广覆盖的营销服务网络,每年指导、帮助社员销售瓜果菜3万吨以上,销售额6000多万元,每年使社员增收500多万元。同时,建立自己的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实行网上销售,每年达5000多吨,其中进超市3000吨。

    (二)发挥“三个作用”,推进产业化进程。一是中介作用。合作社一头联农户,一头联市场,通过把分散的多家农户有效地组织起来,有的放矢地组织他们生产,把瓜果菜产业做大做强。同时,通过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供需动态,加强产品宣传,打造品牌,积极开拓新市场,确保了瓜果菜产品的销售畅通,有效地克服了一家一户小生产、信息不足、实力不强、很难适应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在农户与市场的对接上,积极发挥“中介”作用。二是桥梁作用。合作社一头联农户,一头联基地,以合同的形式与农户建立健全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形成了瓜果菜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同时,保护价收购、二次分配、风险补贴等措施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利益,改善了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确保农民获得农业产业链中的平均利润,在产业化经营中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三是示范作用。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社员收入不断增长,不仅增强了社员的信心,调动了积极性,而且吸引和带动了马鞍山当涂、南京六合、浦口等周边地区农民积极加入合作社,示范辐射带动效应凸显。目前,合作社辐射带动农户2.5万户,每户农户亩均增收3000多元。
      (三)完善“一个体系”,提升综合服务力。即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社对内强化服务,近年来,开展新技术、新知识培训31期,受训社员、农户达 8500人次,150人取得经纪人资格证书,并较早进行了新品种引试、推广工作,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优质服务。通过几年的摸索,合作社积累了丰富的种植经验,向周边农户提供种苗和栽培技术,使周边种植面积逐年扩大,仅西瓜带动周边种植面积就达2万亩。良好的信誉度、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加之科技的催化,极大地提升了合作社的形象和综合效益,也为合作的农户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形成了合作社、农户“双赢”的格局。
      二、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启示
      分析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由小变大、由弱到强的深层次原因,不难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模式发挥了巨大作用。这给我们带来了四点启示:
      启示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全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由于信息不足,经济实力不强,很难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导致产品不具竞争优势,农民得不到平均利润,利益常常受到损害。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农户有机地组织起来,共同进入市场,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门槛,在一定范围有效地规避了市场风险,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增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启示之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有效载体。合作组织与农户联系紧密,能较好地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自身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拓宽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领域,把服务渗透到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不起来,政府部门包揽不了,农民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形成民办、民营,优势互补,功能较全的服务机制,促进农业的社会化服务。
      启示之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促进农产品走向市场,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重要市场主体。合作组织一头联结广大农户,一头联结国内外市场,通过与农户签订合同,实行统一的生产技术,统一的标准化管理;通过树立名牌意识,创建自己的品牌,使其成为市场受关注、受欢迎的品牌,实现产品增值,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建立销售网络,统一包装、统一价格、统一销售;通过建立信息系统,获得最新的科技动态、市场信息,联络国内外重点销售市场,发展订单农业等等,从而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启示之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合作组织根据市场反馈的信息,科学合理地指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同时,通过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打造“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增效。伴随着新产品的推广,农产品附加值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有的产品甚至在市场畅销,农民除了能获得较为稳定的销售收入外,还能从合作组织得到一定的“二次分配”。据悉,国内一些生产水平较高的专业合作社,其社员人均年纯收入已达万元,其中最高的达5万元,可见,合作社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三、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归纳和整理,我们认为,在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是发展氛围不浓烈。我们虽然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办、民管”的原则,但并不意味着政府就不闻不问、置身事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区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离不开政府的扶持。而从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的实践来看,政府对其支持还不够,主要表现为政策支持少,资金扶持少,税收优惠难,运行成本高,多头管理,使得合作社难以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
        二是内部运作不规范。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章程制订不是很规范,组织机构内控机制还不健全,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责权利不明,与社员的利益关系不太紧密。加之,社员的合作意识和自律意识不太强,少数社员仅注重眼前利益,而未看到长远利益,使得合作社抗御市场风险能力不是很强。 

    三是结构体制不合理。由于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脱胎于原横溪镇政府直属的公司,其负责人仍由一个村的支部书记兼任,还不是真正的“民办、民管”,往往决策上很难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企业运营,资金运作等方面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顺利发展。

    四是市场竞争力不够强。目前,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一分为三,三家经营品种基本相同。等到市场发展饱和后,必然形成恶性竞争,先期微薄收益抵消不了因重复投资带来的损失。

    以上罗列的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南京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身上,但在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只有从问题的角度去研究和寻找出路,然后以规范化和法定化的模式去引导实践,这样才能探索出一种行之有效的发展路径。

    四、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和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着农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民的直接利益。这里面既有社会学的范畴,也有经济学的实践。因此,我们认为: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产品为纽带,以合作服务为载体,以增收增效为目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管理,规范运作,逐步实现以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来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让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户除享受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利润外,还要实现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二次分配”。在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注重体现“六化”。即:自愿化组织、科学化管理、产业化带动、规模化运营、特色化提升、股份化分红。

    围绕上述想法,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多主体创办。这并不否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办、民管”的基本原则,而是从实际出发,克服农民自愿性和自觉性不强、自我组织松散的现状,寻找带领农民有效办组织、全力闯市场的合作形式。具体来说,一是引导能人自办。特别要发挥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的作用,鼓励有一定销售渠道、有一定生产加工技术、一定资金实力和一定拓展能力的能人牵头联合农民创办,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动能力,相互交流信息,传授技术经验,带领农民闯市场;二是依托企业兴办。当前,特别要依托立足我区果蔬、茶叶、苗木、奶牛、水产等产业优势的龙头加工企业,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密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稳定企业的原料供应渠道,实现农产品的加工转化增值,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三是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结合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农口各服务部门等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立足本地的资源优势和产品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合作组织。尤其是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在农村影响力大、网络健全的优势,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在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服务中再现往日雄风。
      2、多形式发展。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群众的意愿,积极探索多渠道、多领域的联合与合作,打破地域、行业、所有制界限,形成多形式、多样化发展的良好格局。既要发展松散型的专业合作组织,更要鼓励和发展经济利益紧密的专业合作组织,并逐步把利益松散的协会等改造为利益紧密的专业合作组织;既要围绕专业村、专业社发展生产服务型的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更要鼓励和发展流通型和产加销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组织,不仅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还能帮助其成员加工和销售产品,提高附加值,并按交售量实行二次收益分配。以产品为纽带,从农民合作要求和市场消费需求出发,目前要重点发展果蔬、畜牧、水产、林业等四大主导产业的专业合作组织,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根据产业产品布局,鼓励跨区域发展,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互促进和提高。
      3、多措施规范。一是建立科学的管理指导体系。根据我区实际,尽快成立以区委农工办为牵头单位,由财政、工商、民政、税务、农业、林副业、科协、供销总社等单位组成的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区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服务。同时,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准入制度,抓紧制定行业章程,规范和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办条件、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利益分配等基本要求,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运作有章可循。二是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机制是合作经济组织运作中的核心内容。加强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合同契约管理,充分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手段,确保合同契约的履行,采取股份合作、保护价格、利润返还等形式,使三者之间联系的更加紧密,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同体。三是建立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狠抓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章立制工作,用章程规范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程序,以灵活的经营机制、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利益。
      4、多手段促进。政府在培育完善合作经济组织方面始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重点要在组织引导、宣传发动、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示范带动。在现有合作经济组织中,选择一批好的典型,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交流,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要下大力气,下大决心,抓好横溪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蚕桑专业合作社、禄口水产协会、周岗奇水青虾协会、湖熟鸭业协会、丹阳茶叶协会等一批运作基础好、影响面大的合作经济组织,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带动更多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二是宣传发动。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报告会,大力宣传建立和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宗旨、原则、形式、职能和好处,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大家支持和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对兴办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对于具备兴办合作经济组织条件的村社,有关部门、镇街要及时派人给予指导,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三是政策促动。根据江宁委发[2006]15号文件《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落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政策,建议区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尽快建立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基金。同时,区、镇(街)两级政府每年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对规模较大、跨区域联合、带动农户较多、运行较规范、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重点扶持和奖励。引导农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给予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信贷支持,为其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帮助解决专业合作组织启动资金和农产品收购环节流动资金的不足问题。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予以税费方面的优惠。在用地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兴办产业化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等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对直接用于种植、养殖设施建设的,按农用地办理,此外在用水、用电方面也要给予适当扶持,为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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