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材运输证许可事项公示表
  • 发布时间:2008-06-17 09:53:51  点击数:    
  • 木材运输证许可事项公示表

     

    市农林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表

    许可事项 木材运输证
    办理机构地址 汉中门大街169号
    联系电话 86575868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大通过并修订)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制定)第三十五条
    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人大通过并修订)办法第三十条
    受理条件 1、本地的原木及板材等需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出县木材运输证;
    2、外地的原木及板材等需有出县或出省木材运输证;
    3、木材制品或半成品需有货物发票;
    4、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审批方式 签发木材运输证法定期限
    收费依据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林厅 苏农林(1994)16号苏财农(1994)23号《关于印发< 江苏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收费标准 来源合法,未缴纳育林基金的根据国家规定按木材价值的12%缴纳育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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