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绿二号”专项行动
  • 发布时间:2008-07-14 09:41:16  点击数:    
  •   进入四月份以来,我局陆续接到举报电话,收到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反映一些地方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破坏了森林资源,侵害了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有效遏制乱砍滥伐和非法占用林地,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市农林局从20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代号为“护绿二号”行动,集中整治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自“护绿二号”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
  • 进入四月份以来,我局陆续接到举报电话,收到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反映一些地方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破坏了森林资源,侵害了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有效遏制乱砍滥伐和非法占用林地,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市农林局从200851531,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代号为“护绿二号”行动,集中整治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自“护绿二号”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周密细致的专项行动方案,专题部署林政、农林执法支队以及森林公安派出所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有力地打击了砍、滥伐林木和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我市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257人次,其它执法人员578人次,车辆217台次,查处林政案件34起,清理非法占用林地9起,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28处,群众举报线索58条,逮捕犯罪分子23人,行政处罚43人,行政罚款7.974万元,收缴林木树木、木材30.1213立方米使“护绿二号”行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地保护,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为促进我市林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Ø           溧水县农林局根据市局“护绿二号”专项行动的要求,从51531,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查处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为主题的“护绿二号”行动,重点打击破坏林地资源、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领导重视,强化组织落实。为确保“护绿二号”行动顺利推进并扎实有效,县局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林政科、办公室、森林派出所、林技站、竹木检查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护绿二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领导小组认真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强化各种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专项行动的开展。二是层层落实、广泛宣传。为了使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局召开了各镇、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林政科、办公室、森林派出所、林技站、竹木检查站等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市局精神,部署“护绿二号”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会后及时向镇、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农林网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并做好专项行动的情况收集、上报工作。三是精心组织,各司其责。县局会议后,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迅速行动起来,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深入镇村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发动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农林局及时收集案件线索并进行汇总、梳理,派出所按照分片管理的要求,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根据摸排的线索及时进行查处,竹木检查站加大设点盘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木材等行为。四是集中力量,认真查处。此次专项行动,县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组织开展专项清查行动3次,对全县林地进行清查,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17起,清理非法占用林地项目3起,共处罚各类违法人员19名,行政罚款16500元,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特别是520森林派出所接群众电话举报,反映石湫镇光明行政村杨甸村后马锡线铁塔95号至97号处有人砍伐杨树,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经查石湫镇光明行政村为了马锡线铁塔95号至97号的施工,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打了书面采伐报告,村委会为了赶工期在未取得县农林局审批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砍伐杨树80株,林木价值1000元,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二款的规定,现给予村委会责令补种400株树木,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开展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了全民依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意识,同时也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有效地从源头上扼制了林政案件的发生,为绿色南京建设保驾护航。(溧水县农林局供稿)

    Ø           江宁区林副业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护绿二号”行动的通知》(宁农政字[200895号)文要求,从200851531,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代号为“护绿二号”。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林副业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街道、国有林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清理本辖区内各类违反林业法律法规案件,集中整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无证运输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为有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区局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走访,现场取证,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战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土地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毁林、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据统计,此次专项行动共查处涉林案件4起,处理结束3起,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执法车辆44台次,涉案价值16718.08元,有力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江宁区林副业局供稿)

    Ø           六合区农林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从200851531开展了代号为“护绿二号”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林业科、林业派出所、森检站、农林执法大队为成员的“护绿二号”行动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重点,集中规范木材加工、经营行为,松木采伐与流通管理,从源头上加强治理,防范滥砍滥伐林木行为,保护“绿色六合”成果。二是积极宣传,营造护绿爱绿氛围。为了加大宣传力度,区农林局充分利用《江苏新视听》、《六合农村信息网》刊登加强木材加工、经营管理的新闻、图片,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提醒广大农户在道路上不要随意焚烧秸杆,保护新造林,营造护绿爱绿氛围。三是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加大了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影响面广,人民群众反应强烈、新闻媒体报道的案件,一经发现,立即查处,一查到底。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所,我区共出动车辆13台次,人员40余人次,共立案查处3人次,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2.2立方米,罚款0.36万元,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六合区农林局供稿)

    Ø           51开展“护绿行动”以来,我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周密部署,全力以赴,认真组织开展对滥伐、盗伐、非法收购、无证运输木材和违法征占用林地行为的清理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此次行动,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车辆6台次,对全区的非法征占用林地、滥伐、盗伐、非法收购、无证运输木材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查处林政案件2起。主要做法是:一是成立班子。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班子,将此次清理整治行动作为当前林业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保护我区现有的林业资源和“绿色南京”建设成果。二是专题布置。专门召开了街道、开发区分管主任和农业科科长及相关部门的专题会议,传达市局专项行动要求,充分协调好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护林业资源宣传,通过走访调查、实地查看,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等多种形式,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一步明确打击的重点和范围,在全区迅速掀起保护林地和林木资源的高潮。四是加强检查,协同作战。我们在各街道、开发区开展集中式拉网检查,加强与公安部门协同作战,同时与基层单位加强沟通,信息反馈,努力做到“事前执法”,将一切不合法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五是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行动中,各街道、开发区有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了信息渠道的畅通。(雨花台区农林局供稿)

    Ø           为有效遏制滥伐、盗伐、非法收购、无证运输林木和违法征占用林地行为,切实保护林业生态资源,巩固“绿色浦口”建设成果,根据市局开展“护绿二号”行动的工作要求,从51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林业资源的专项行动。一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为使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保护林业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农林行政执法大队利用查处林政案件的机会,以案说法,面对面的向开发企业、经营企业的责任人、村民宣传国家林业法律法规,讲清林业产业政策,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林业资源工作中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二是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为了使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区农林局成立了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分管林业、执法副局长任副组长,执法大队、林业科、林业站、法规科、办公室、纪检、检察等科站为成员单位的“护绿二号”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并下发通知(浦农字[20083号)文件到各镇街、各农林场所,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农林行政执法大队,集中人力物力,全力以赴,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工作的重点,采取基层自查,走访调查,实地巡查,跟踪核查,全方位,多渠道搜索案源,全面掌握林政情况,重拳出击,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同时与工商、公安、老山林业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办案,提高农林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三是突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此次专项行动,我区的重点是清理乱砍滥伐、非法收购、无证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对清理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何地方,何单位,何人都依法处理。据统计,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农林行政执法人员60人次,没收并放生野生动物猫头鹰3个、蛇30余条。查处盗伐林木案件一起,没收被伐林木11.2立方米,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肆拾元整。四是加强行政许可,规范木材加工经营场所。今年3月以来,农林执法大队制定了木材加工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45月,对区域内木材收购加工场所逐一进行了清理,对不按规范收购木材的场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取缔了24家违法收购木材经营点,使木材收购加工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通过整顿,现在42个木材加工经营场所正在加紧办理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从而在源头上遏制了乱砍滥伐林木行为的发生,使我区木材收购步入正规化、法制化轨道。(浦口区农林局供稿)

    Ø           为了认真做好我县“护绿二号”行动的工作,我县接市局关于开展“护绿二号”行动的通知后,一是召开了全县林业站站长会议,对“护绿二号”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县局王新书记,县农林局分管局长作了动员,要求各执法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利用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提高人们对林业保护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营造氛围。三是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出重拳严厉打击。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积极走访、排查,认真梳理挖掘案件线索,明确打击的重点。如阳江镇杨年虎在花山集团老油库从事养殖,在利益驱使下,杨年虎将国有林木出售,并将树款非法占有,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我们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处罚金5000元,并以涉嫌盗伐林木刑事拘留。2008515日下午,我们接群众举报,反映在胜利圩二坝中心大沟西岸100多株意杨被人恶意破坏,派出所民警接报后即赴现场查看,经初步调查,所毁意杨计113棵,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四是下一步工作。我县将在“护绿二号”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给予严厉打击,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保护我县的森林资源和“绿色南京”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高淳县农林局供稿)

    栖霞区农林局根据市农林局关于组织开展“护绿二号”行动的通知,积极行动,立即成立“护绿二号”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组织指挥,召开“护绿二号”行动专题会议进行布置,以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非法收购林木窝点、盗伐林木团伙及非法占用林地为工作重点,并采取部门联动,上下互动,调集林业执法人员80人次,公安干警50人次,出动车辆25台次,对林业案件进行突击行动,重点突破,如犯罪嫌疑人苗万付、朱金龙伙同孟祥丽、张兵、李文亮、李绍文、李绍伍、王宗友、王芳(以上均已抓获并已逮捕),携带油锯及机动拖拉机等作案工具,窜至栖霞区宁芜铁路线2K140M2K100M处,多次盗伐铁路防护林木,累计盗伐林木160余株,立木材积为39立方米,并将所盗伐林木由苗万付等人卖至南京木佳包装材料厂,而该厂法人林磊及其负责人谢荣明在明知是盗伐林木的情况下,仍然非法收购(2人现已逮捕)。对此,我局林政工作人员和铁路公安联手,一举破获该犯罪团伙,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据统计,我区共查处林政案件5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重大刑事案件1起),盗伐林木案件3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2起,非法收购林木案件1起,打掉1个犯罪团伙,林业行政处罚3起,罚款2.8万元,同时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行政处罚3人。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我区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栖霞区农林局供稿)
     
  本网为公益性网站,若单位或个人不同意转载此文,请与本站联系。

南京厚建软件 LivCMS 内容管理系统http://www.hogesoft.com 授权用户:http://zw.nja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