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达2006年度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6-06-13 00:02:19  点击数:    作者:njc
  • 各区县农机主管局、局属农机各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06年市政府继续加大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力度,安排230万元用于补贴农民购置农机具。根据“南京市农业机械推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将2006年度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的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农机直补的品种和数量

        今年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主要补贴高性能插秧机等433台农机具,其中对优先发展的农机具进行定额补贴,其他机具按购机价格补贴30%,具体品种、数量和补贴标准见附表。

        二、农机直补的对象

        补贴的对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置新型适用农业机械的农民个人、集体、经营实体。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苏财农〔2006〕9号、苏农机计〔2006〕2号)“关于2006年度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对其中同时享受省级财政补贴的机具,一个农民两年内原则上只能享受购置同一类补贴机具一台,对农机合作组织及农机大户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购置插秧机补贴数量原则上年度内不超过3台,购买4-5台需报市农机局审批,6台以上的需报省农机局审批。如一个农民在两年内连续购置同一类补贴机具实行严格核实报批和担保制度。

        三、市级财政补贴资金计划管理

        2006年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申请时间顺序发放补贴,补完为止。

        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放政策公开、公正、透明,市级财政安排适量资金用于此项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公式等。

        四、补贴机具的办理程序

        2006年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使用要按照南京市财政局、市农林局联合制订的《南京市农业机械推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请各区农机主管局和局属农机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积极宣传,加大补贴机具的管理和服务力度,提高财政补贴机具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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